法律

债权人变更程序

  (一)债权人变更欠条最好写一份转让协议,并且通知债务人,这样的变更转让债权行为才是有效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欠条的债权人要进行变更的,实际上是属于债权转让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就变成债权人。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二)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一)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转让通知为准,该通知不得迟于债务履行期。在债务人收到债权让与通知之前,对让与人(原债权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即债务人仍以让与人为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同样可以免除其债务,受让人不得以债权已经转让为由,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而只能要求让与人返还所受领的债务人的履行。但债务人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应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履行债务,其对让与人的履行不能构成债的清偿,债务不能免除,仍须向受让人履行,而让与人如果仍然受领债务人的清偿,则属非债清偿。债务人可以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