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加坡:新达信托终止与城市发展地产交易

  新达信托(Suntec REIT)昨天宣布终结与城市发展的11栋房地产交易,原因是它无法在9月30日的限期之前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寻求股东的批准。

  不过,新达信托与永泰控股的柏丽广场(Park Mall)交易没有影响,将照旧完成。

  虽然新达信托声称,在合约下,它有权终止与城市发展的交易,不需要支付任何罚金。不过,市场人士却猜测,城市发展(City Development)是否会反对这项决定,而作出抗争。

  昨晚受询时,城市发展发言人说:“我们不久后会针对这起事件发表文告。”

  这11栋商业大楼是城市发展在今年6月30日,以7亿8800万元卖给新达信托的,它们包括:富士施乐大厦(Fuji Xerox Towers)、城市大厦(City House)和中央广场(Central Mall)办公楼。

  不过,就在交易宣布一个月后,新达信托的信托管理人——ARA资产管理却表示要重新检讨整个交易,并对淡马锡控股执行董事兼总裁何晶的Reit言论表示支持。

  何晶在一次的演讲中表示,一些不择手段的信托管理人,可能为了抬高信托的短期表现,而罔顾其长期风险。由于她举了延迟付付款配套为例,所以新达信托很快就成为舆论的焦点。

  这是因为新达信托与城市发展的交易中,其中10%的款项正是通过延迟付款方式,分五年的期限来缴付的。

  两个月前,城市发展主席郭令明曾经在一个记者会中,对新达信托的情况表示同情,不过他却坚持,这宗交易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是在你情我愿情况下签署买卖协议的。

  当时,他透露,新达信托已经缴付一笔订金,如果违约可能要面对合约中的处罚条款。

  昨晚受询时,ARA信托管理(新达)新任总裁杨时杰否认公司必须负担任何罚金:“我们必须承担的成本不多,双方都有各自的一些费用要承担,例如估价费、顾问费等等,但(费用)估计数十万元计。”

  他说,这宗交易附有一个先决条件,即新达信托的必须在特别股东大会中,获得股东的支持,来购买有关大楼,并且通过发售新股和延迟派发新股的方式来融资交易。

  ARA信托管理(新达)的文告说:“虽然已经尽力了,新达信托还是无法取得相关的监管批准,在9月30日之前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寻求股东的批准。”

  “如果股东没有在9月30日之前给予批准,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将有权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对方终止合约。”

  杨时杰没有透露,到底是什么问题导致公司无法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不过,一些市场人士猜测,这可能跟交易中的延迟付款条款有关。

  金融管理局在6月份发表的Reit架构修订白皮书中并没有详细提到有关延迟付款的问题,不过市场人士相信,它将在近一两个月内发表声明。

  杨时杰说:“这宗交易必须就此结束,不过如果有机会,我们还是会继续收购新的房地产来扩充资产值。”

  新达信托的目标是在今年内将其资产值增加40%至50%,未来两三年内它计划将资产总值扩充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