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山东东营地税局发挥职能“三化”促“三农”

  山东东营市地税局东营分局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创新地税征管服务理念,结合辖区实际,充分落实“三农”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现行各项涉农优惠政策,切实减轻涉农企业及农民生产经营的税收负担,全力为农业、农村、农民营造创业、投资、发展的最大空间,扩大服务领域,充实服务内容,以实际行动“三化”促“三农”。

  一、支持农民创业促进新型农民专业化

  全面落实营业税起征点政策,提高农民个人、个体工商户和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税起征点,对农民个人或个体工商业户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未达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同时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减轻农村中低收入者负担,支持农村小规模经济发展,扶持农村弱势群体经营发展;对农业机械、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产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农民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及从事种植、养殖、饲养、捕捞业取得的收入及农业特产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等,让农民在从事第三产业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扶持农业合作社发展,大力支持农业专业化合作经营,促进农民专业特长的充分发展。

  二、支持农业增效推进农业产业化

  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加强政策服务,落实减免优惠;对从事林木种植以及林木种子、苗木作物、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重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从事种植、养殖、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养殖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收入,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帮助其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拉长产业链,落实减免优惠,支持农业增效,促进农业发展产业化经营;配合镇村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农业技术培训、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培训;联合农机管理部门加大涉农机械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税收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

  三、提升农村竞争力加快农业现代化

  认真执行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的优惠政策;对农村企事业单位、重点龙头企业认真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事业与科研单位进行农业技术合作、向农户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优化农村发展环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助建新农村公益性项目,特别是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中扣除;对农村地区使用土地实行免税,对城镇范围内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给予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