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当得利起诉状范本

  原告:XXX,性别:X,民族:X族,生于XX日,住所:XXXXXX。

  被告一:XXX,系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卡号为XXXXXXXXXXXXXXXXXX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的持卡人。

  被告二: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住所:XXX市XXX区XXX路XX号。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二向原告书面告知被告一即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卡号为XXXXXXXXXXXXXXXXXX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的持卡人的姓名、身份、住所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资料。

  2、判决两被告承担返还原告人民币8900元的连带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二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期间,原告丈夫的母亲在东莞务工时捡到中国农业银行所发行的卡号为XXXXXXXXXXXXXXXXXX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随后将该卡带回家中与原告所办理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混杂在一起,致使原告将该卡误认为是自己所办理持有的银联卡而携带在身上。XX年X月至X月,原告在位于XX由被告二设置管理的ATM机上,用自己所办理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的密码,分五次将原告所有的共计8900元人民币错误存入卡号为XXXXXXXXXXXXXXXXXX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内。

  事发后,原告经实地操作发现,位于XX由被告二设置管理的ATM机在办理客户自动存款业务时不进行密码识别,客户只要随意输入任何一组六位阿拉伯数字、无须核对银联卡密码就可以办理ATM机的自动存款业务。正是由于被告二的以上过错,才致使原告用自己的密码将自己所有的钱款错误存入被告一所持有的卡号为XXXXXXXXXXXXXXXXXX的银联卡“金穗通宝卡”中。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二向原告告知被告一的姓名、身份、住所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资料并返还原告人民币8900元,但都遭到被告二的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贵院,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8900元。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XXXX年XX月XX日

  第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第二、主要事实的陈述以及诉讼请求;

  第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

  2、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

  3、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而后为恶意的利益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