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9月1日起网上可缴税

  为方便纳税人缴税,泰安市地税系统将从2010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应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纳税人电子缴税。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适用已在泰安市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缴纳税款的所有纳税人,纳税人可通过该系统缴纳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种税费。要享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纳税人必须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属县、区内任何一家银行网点开设有结算账户。7月1日后与地方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确保签约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

  泰安市地税局介绍,原已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过《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或《税银联网委托代扣代缴税款协议书》且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没有变化,此前已正常使用网上报税、双委托的纳税人,不需重新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