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长沙:企事业单位二手房交易全额征营业税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落实国家和湖南省市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规定,根据长沙市政府2010年12月30日下发的《会议备忘录》精神,经与市地税局研究决定,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税费征收问题正式明确:90平方米以下唯一住房收取1%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2%契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的按4%税率征收契税。最值得关注的是企事业单位二手房交易,除正常契税之外,还将全额征收营业税及附加5.575%,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