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西地税:通报年十大涉税案

  4月30日从广西地税局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当天上午除通报2009年度广西地税纳税前十强企业、2009年度广西地税纳税增量前十强企业外,还通报了2009年度广西地税欠税前十名企业、2009年广西地税十个典型涉税违法案件。在广西地税十个典型涉税违法案件中,相关企业和个人主要采取制假发票、偷税的形式。

  通报会上,广西地税局介绍了2009年广西地税十个典型涉税违法案件具体情况:

  玉林市3.30假发票案。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共缴获假发票599本共59900份,其中500元面额的201本,100元面额的203本,50元面额的195本,可填开额共计1305.5万元。

  南宁市6.16发票制假、售假案。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制假印刷设备6台、制假发票模板547块、制板胶片48张、印刷模板(铁皮)68份以及其他制假工具、物品一批,收缴各类假发票合计18.69万份,其中税控机发票6330份;缴获的假发票涉及93个种类,最高可开票金额60亿元。

  河池市玉国、黎健、罗文强等个人所得税偷税案。该案36名涉案人员被依法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其中的24人根据不同情节分别被处以所偷税款50%到一倍不等的罚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工程局柳州市桂中商城偷税案。税务机关在该案中对桂中商城偷税案依法作出追缴税款、附加96620.45元并处罚款57836.65元的决定。其中,对其偷税行为处罚39180.80元,对其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行为处罚8655.85元,对其不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处罚100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机械施工处偷税案。税务机关在该案中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机械施工处作出了追缴税款1448489.33元、加收滞纳金、处罚款724244.67元的决定。

  梧州市科教器材设备公司利用假发票偷税案。税务机关对该案作出了向梧州市科教器材设备公司追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等税费201723.13元,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对该公司偷逃企业所得税、不申报少缴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分别处以税款1倍的罚款(共计罚款230868.09元)的决定。补税、罚款合计432591.22元。

  玉林市周杨军、陈新华利用假建筑业发票偷税案。在该案中,税务机关除追缴其少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共计130403.49元外,并对该公司少缴印花税、营业税、城建税的行为处以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即罚款122913.65元,以上补税、罚款合计253317.14元。同时,于2009年7月将周扬军、陈新华两人移送公安机关。

  广西物资集团贵港储运贸易总公司涉税案。该案中,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少缴的税款70171.40元,依法予以追缴,同时对其“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处以罚款35085.70元。补税、罚款合计105257.10元。

  南宁连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偷税案。该案中,税务机关对南宁连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缴2007年度偷税132116.18元,少缴的教育费附加2574.72元、核征的企业所得税2710812.07元并依法对该公司滞纳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同时对该公司偷税的行为、少缴教育费附加的行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和未按规定设置、保留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被处以罚款共计149690.90元。

  北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涉税案。该案中,税务机关对北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出了追缴企业所得税73458.54元,加收滞纳金69601.97元,对其企业所得税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36729.27元,对其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的决定。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189789.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