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刀切式免征个税有失公允

  又逢“两会”时节。每年此时,关于税收的话题总是引人关注。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xx建议免征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对此,笔者不禁心里暗喜,随即生出一些期盼和疑问。

  期盼的是,免征个税能直接增加可支配收入,抵消现实中不断增长的生活成本的压力,提高购买力,扩大内需。长远看,还可以使个人按工资比例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水平提高,增加日后生活的保障,多少可以缓解一点后顾之忧。

  疑问是,宗xx所指的“工薪阶层”该怎样界定呢?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工薪阶层指依靠务工获取薪金收入的人员。不过,随着时间的演进,这个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二三十年前,工薪阶层还曾带有贬义,直接与体力劳动收入相关联,而如今由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大量高收入的工薪阶层涌现。尤其这几年工资增长幅度与覆盖面都有所提高,那些出入写字楼的高级、非高级白领都被纳入工薪阶层。这样看来,只要不是自己做老板,无论工资收入有多高、福利有多好,凡是领取工资的劳动者,都属于工薪阶层。

  从收入角度看,这一阶层的差距也存在明显的贫与富。仅以宗xx建议中提供的2012年全国各大城市平均工资数据看,其中最高与最低的差距也有4000元之多。

  笔者以为,对收入跨度不断加大并将继续加大的工薪阶层来说,笼统地免征个税,显然有失公允,尤其是处于相对低层次的工薪阶层劳动者。从公平的角度看,还是提高起征点更切合实际一些。

  由此,笔者还想到,税收这个工具,除了通过调高个税起征点以普惠众生,还应该在收入调节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在业界广为关注的调节垄断行业高收入方面。笔者曾在今年一月本栏撰文提出增设垄断行业收入调节税,笔者认为,对由于初次分配不公而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应大胆创新使用税收工具,比如增设垄断行业收入调节税等手段;同时,加大舆论监督,促使社会风气转变。另外,加大反腐力度,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如宗xx所说,“尽快培育我国的中产阶级,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国富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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