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拿着欠条起诉程序

  (一)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二)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三)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四)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现在我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只要立案起诉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的立案庭会当场立案。如果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法院会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补正后即可立案。对于民事和行政诉讼,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刑事自诉,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

  (一)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四)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