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东:中山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职能将划转

  近日,广东中山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就中山市耕地占用税、契税(简称“两税”)征管职能划转的工作,联合召开专门会议,具体部署平稳过渡的工作。从2011年1月1日起,地税部门将对外征收“两税”。

  据了解,中山市“两税”征管工作目前由财政部门负责,“两税”征管职能划转是彻底理顺“两税”征管体制的重要举措。按照要求,广东省各地要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中山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实施方案。

  据了解,中山市的划转工作将按照市镇同步的原则进行,届时,“两税”征管职能、征管人员、资产都划转至地税部门。“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后,划转地区原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有关遗留工作一并划转当地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统一处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尾欠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