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抚州市查处乐安县教委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案

  近日,抚州市工商局在乐安县工商局的协助下,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乐安县教育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其下属各中小学校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经销的各类练习本限制竞争案。

  乐安县教育委员会于2001年9月允许自然人戴君租赁承包其下属的乐安县教育印刷厂,并采取对下属各中小学下发通知和分配练习本任务数等方式,限定该县各中小学购买乐安县教育印刷厂提供的练习本。该印刷厂提供的练习本平均每本售价高于市场价0.025元。至案发时止,该印刷厂非法获利2500元。

  乐安县教育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其下属中小学校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抚州市工商局下发了《行政建议书》,建议乐安县教育委员会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依法责令乐安县教育印刷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罚款3500元,合计6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