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表示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又称资产负债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与国家、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结算业务的账户。如果企业之间相互往来的经济活动经常发生变动,那么对同一个企业来讲有时是债权人,而有时是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简化核算的原则,可以设置债权债务核算账户,同时核算债权和债务,因此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账户。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数和债务的减少数,贷方登记债权的减少数和债务的增加数,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的债权的实有数,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的债务的实有数。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中,总分类账户的余额是债权和债务的相互抵减后的结果,因此该账户的余额不能明确反映出企业与其他单位债权债务的实际就算情况。所以,期末一般需要根据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余额方向来判断账户的性质。同时将其数额分别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类和负债类的对应项目中。

  (一)债权债务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相互占用资金的一种资金形式,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

  (二)债权债务的发生必须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论任何情况均不得授理与本单位无关的债权债务。

  (四)各项往来款项到达合同期限,取得合法报销凭证时,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防止不合理的的占用和坏账的发生。如出差借款,应在返回五日内结清,并做到一借一清。

  (五)各种往来款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做到清楚、明了。月末,填报“悬记账清单”随会计报表上报。需要跨年度结转的悬记账,应由集团公司批准确认后,方可结转下年。

  (六)实行债权债务清理结算责任制,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由分管的结算会计负责,有关人员协助清理。

  (七)加强对债权债务的催办工作,对不按规定进行往来结算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做好工作,必要时报经有关领导处理。

  结算账户对借方进行合法登记,确保责任账户明确,保证借款的去向明确,还款渠道正规,并且能够得到法律保护。明确债务结算账户,按时打入规定款项,不仅是为了还款保护债权人利益,也是对债务人信誉的考验。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又称往来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与监督企业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等;其借方记增加额,贷方记减少额,期末有余额通常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