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东星航空进入破产清算实质程序

  武汉中院于8月26日裁定宣告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昨日,根据法院要求,东星航空第一、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汉召开,并通过破产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受东星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和众联资产评估公司对东星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对其部分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

  审计显示,截止今年3月31日,东星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9984.93万元,负债总额为107604.15万元,净资产为-67619.22万元。审计报告同时确认,截止目前,东星公司破产管理人共接受债权申报269笔,申报总金额58.36亿元(本金50.21亿元,违约金8.15亿元)。已确认的债权有209笔,已确认债权总金额为9.03亿元(本金8.72亿元,违约金0.31亿元)。有异议债权共60笔,此部分债权的申报总金额为16.56亿元。东星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为向东星公司全体债权人送达、宣告本案的裁定文书、依法确定核实债权,武汉中院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223家债权人代表参加。会议最后指定由有表决权的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其后,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破产管理人提交的变价方案得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