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条只有公章有效吗?

  一、欠条只有公章有效吗?

  欠条只盖公章是可以,只要欠条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内容和程序合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即可生效。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欠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只要是双方亲笔签名的(最好内容也是借款方亲笔写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比如高利贷之类),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注意基本内容要明确。

  1、双方当事人信息。

  2、借条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诈骗等现象)

  3、当事人有民事责任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呆傻、精神病、未成年等人签署的借条无效)

  4、合法的借贷理由。(赌博的借款法律不支持)

  5、如果写有还款日期,或借条的时效日期,一定要在时效内,法律才能支持。

  6、第三人参加不是借条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第三人也可以。

  7、借条还要加盖手印。

  三、欠条怎么写才规范?

  1、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

  2、最基本的要求是有明确的数额、出借人姓名、有借款人亲笔签字,如果是单位则是盖章,写清楚借款日期,这是基本的生效条件。此外,还可以视情况加上还款期限、利息标准、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内容。只有满足这些内容,欠条才具有法律效益。

  3、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