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转让车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车,也被称之为抵押车。其产生一般是因为在抵押期间,原车主的债务无法履行完毕,因而抵押公司只好通过低价来处理掉抵押车辆。由于抵押车并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债权转让的关系。车辆抵押后,暂时属于抵押公司,在没有解除抵押协议之前,即使车辆被购买,那也是无法过户的。

  买抵押车一定要检查《机动车登记证》中关于抵押登记的内容,如果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已经不是抵押车了,就可以购买了。如果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车管所也不会办理过户手续的。

  在债权车交易过程中,购买人无法取得债权车的所有权,仅享有合法占有及担保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当债权车因被疑盗窃车而被扣押时,在司法实践中,购买人一般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请求法院认定《债权转让合同》无效。那是不是只要债权车被疑为盗窃车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呢?如购买人能够举证证明,债权车为真正的盗抢车辆,法院一般会认定合同无效。另外,在买卖债权车纠纷中,若购买人能够证明购买人和转让人的意思表示与合同表面意思表示确实不一致,且无证据证明购买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实存在受让债权的意思时,购买人还可以双方签订债权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对于转让人来说,转让人在不清楚债权车项上有无其它抵押权利,也无法确认该债权的合法性,在未严格认真审查就将其不享有所有权的债权车转让获利,转让人要对购买人承担权利担保责任。若购买人因他人主张权利导致无法占有和使用债权车,则转让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仅如此,若非购买人过错致使债权车出现被收回、查封、扣押等情况,转让人也无权要求购买人返还债权车,只能向其上一手转让人或者债务人主张损失。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债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债权让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对整个社会财富的构成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著名学者庞德曾指出:在商业的时代,财富主要是由请求权所构成。要因此,通过立法规范,鼓励债权让与已成为各国民事立法的共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