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人主张撤销权的条件

  一、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针对于债务人所做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合同法设立该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债务人因恶意行为导致责任财产减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持信用交易体系。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由于撤销权的行使涉及合同关系以外主体的权益,因此,债权人在行使该权时应当符合四个方面的法定条件

  1、债权债务合法,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

  合同法规定,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当对债务人享有确定的合法的债权,且该债权产生在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之前。

  2、债务人有不当处分财产或者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存在且债务人主观上存在恶意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3、债务人行为造成了对债权人损害的结果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得行使撤销权。

  4、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条件,即在有效期限内主张撤销权

  债权人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行使撤销权的,在债务人没有证据证明其行为未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只要符合以上四种条件,债权人主张撤销权,法律将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