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机构,有委员长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负费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委员长会议不是一个实体权力机构,在性质上是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处理机构,无权代替常委会行使职权,在工作方式上实行集体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