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对新员工收取培训费合法吗

  入职培训形式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型培训形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现场培训、讲座培训与程序化教学培训等;另一类是新型培训形式,主要有非正规学习培训、试听化培训、模拟式培训、远程网络培训,户外式培训与咨询式培训等。

  无论是传统型培训,还是新型培训形式,皆有其优劣性。关键是针对培训资源,培训对象等因素特点,将其灵活组合,使其发挥最大效用。

  不合法。公司必须自行承担培训费用。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可见,向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得向员工收取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里所说的不得收取财物,是指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不得向员工收取或变相收取包括培训费在内的财物,采取的是“一刀切”的法律规制形式,不分情况,不问原由。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即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教育,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且其必须无条件承担相关费用。更何况通过培训获得相关技能后,能更好的开展工作,为公司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效益,公司无疑是培训的最终受益者,而不能认为只是员工自己的事,与公司无关。

  由此可见,公司收取培训费等费用的做法是违法的。对职工进行培训,承担正常的费用,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其转嫁到职工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