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残缺人民币兑换的办法

  残损人民币是残缺人民币和污损人民币的统称。残缺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或者票面明显缺失了一部分的人民币;污损人民币是指因自然或人为磨损、侵蚀,造成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暗,图案不清晰,防伪功能下降,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在实际工作中所称“不宜流通人民币”,可以归为污损人民币一类。

  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

  1、全额兑换: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

  2、半额兑换: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五分兑换二分。

  3、不予兑换: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