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伙企业可以对公账号吗

  合伙企业是指两名以上的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合伙企业法没有明确规定资金放入哪个账户,一般合伙企业的投资资金是放入托管账户,并不强制要求开立对公账户。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

  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协议中约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如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则平均分配股东利润。

  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

  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