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国商业银行的分类

  1、大型商业银行

  具体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

  特点:

  这些银行的突出特点是资产规模大,经营地域广,业务品种和组织管理较为复杂,在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2、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目前我国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深发展)、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和渤海银行等商业银行。

  特点: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我国除大型商业银行以外,可以在我国大陆区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业务的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同机构间的资产规模差距较大,这些银行在业务经营品种、经营地域、组织复杂性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

  3、邮政储蓄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经营网点遍及全国各地,是目前我国网点规模最大、网点覆盖面最广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是在原邮政储蓄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2008年,银监会允许其开办对公信贷业务。因此,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经营品种和规模与其他商业银行存在一定的差异。

  4、城市商业银行

  在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定位于在我国特定地域的城区范围内经营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虽然也有一些资产规模较大,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商业银行,比如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获准在其他城市开设分支机构,但是,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地域还是限于其所在城市区域范围内。

  城市商业银行在经营方面受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大,不同机构间的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均差异巨大。

  5、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是在我国特定地域的范围内,为农村和农业经营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与城市商业银行类似,不同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方面的差异也非常巨大。但多数农村商业银行以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为主。

  6、外资银行

  外资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

  ①1家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1家外国银行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

  ②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银行;

  ③外国银行分行;

  ④外国银行代表处。

  目前我国对外资银行执行“分行与法人并行,法人导向政策”,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在地域和客户对象上的限制,外资银行,特别是法人机构外资银行在我国快速发展。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境内外资银行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机构规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比重较小。外资银行在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方面各有特色,某些方面的业务具有特殊的竞争力。

  7、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来看,村镇银行的规模还很小,业务经营也以存款和贷款业务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