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产生护理医疗纠纷的原因和防范

  一、护理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对患者缺乏同情心,服务态度冷漠。在治疗护理时,不认真,粗心马虎,工作中经常出现漏洞。

  (2)态度生硬,恶语伤人工作中对患者的询问,总是表现得很不耐烦,甚至冷言冷语,如患者说“这针打得真疼啊”,护士却说“死不了”。患者的感受实际上是对护士技术的促进,并需要护士及时与患者沟通、理解,而这一言两语,却使患者非常生气或对护士产生不信任,影响了护士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3)不懂装懂,一知半解在进行治疗护理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疑难点,不向同行虚心请教,盲目自信,不遵守规章制度,想当然行事。

  (4)不依法行医,护理人员应该学习与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操作。

  二、护理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方面(纠纷的防范)

  (1)将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机能训练,提高护士的护理水平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技术水平,是防范护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基础和保证,因此,应该首先强调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护理机能的提高。

  (2)加强文化素质和个人修养教育,树立正确的护理职业观提高护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加强护理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护理人员的执业思想教育。

  (3)强化责任护士制度,完善护理规章制度,作为护理管理部门,应该要求下属各科室的护士长,针对自己科室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预案,这也是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内容的具体化。

  (4)保管好住院病历,这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出台后面临的新问题。住院期间,病人的病历由护士保管,一旦丢失,后果严重。北京有一家医院门口专门有一帮人了解医疗纠纷的情况,一旦知道,马上窃取病历,进而与患者一道敲诈医院。黑社会介入医疗纠纷后,这个问题更加严峻。建议医院在病房的病历柜上加把锁,护士临时离开时一律锁上。对于病历借阅,非管床医师和有关上级大夫,一律不准借阅,对于非本科室的医务人员借阅、查阅病历,一律禁止。

  (5)病人的隐私问题,在保护人权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隐私问题应该充分引起医务工作者的重视。隐私权是人权的一部分,属于人身权,受法律保护。患者在医院就医,由于经常要在医务人员前面暴露自己的身体,甚至是隐秘部位,因此,个人隐私在医务人员这里可能难以存在。应该说这种隐私,对于医务人员可能不是密秘了,但是对于非医务人员,甚至与该病人医疗无关的医务人员都是密秘,不可随便宣扬,应该不保密。侵犯隐私权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民事责任)。与此问题相关,我们也应该注意尽量从客观方面保护患者隐私和隐秘部位的问题。手术病人应该尽量为其遮盖,注射时应该让异性回避。北京最近有一家医院将注射室分成男女两间。

  (6)病人请假外出和伙食问题,病人请假一律不批准,未经批准而外出者一律视为“违规”,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因疾病特殊需要用特殊饮食的病人,交待饮食问题应该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并应该注意检查病人的饮食情况,发现病人违规进食,也应该如实记录,并且应该及时报告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