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如何监督举报

  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如果各位读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通过一下几种方式进行举报:

  1、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工商部门对进行违法活动的商家有权进行处罚。

  2、向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职能就是管理食品、药品的安全,处罚违反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的不良商家。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应该由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处罚。

  3、向产品质量监督局举报。如果违反食品安全的食品是属于产品的,比如细菌超标的速冻水饺等,这也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监督局也有资格进行管理。

  4、消费者还可以自己以自生权利受到侵害为由将销售违反食品安全食品的商家或者是生产者起诉,以达到维护自己权利的作用。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2、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4、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的罚款;

  7、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9、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行该条规定,认定违法所得时,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六条,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的规定,计算全部收入,不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支出。但应扣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相关税费。

  供述的非法所得数额,不得单方面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