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给私营企业担保贱卖豪宅代还债

  李先生是一家上市高管,500万元积蓄存在一家银行。

  去年底,客户经理向其推荐一款理财产品,收益高达12.5%,远高于银行定存。想到暂时不会动用这笔钱,李先生动心了。他没有详细阅读客户经理提供的资料、合同,想到客户经理会为自己考虑,就爽快签完了字。

  今年7月下旬,网上的一则消息引起李先生警觉,消息称,10多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变脸存单质押,数千万存款不翼而飞。李先生立即到银行查询,发现自己也有同样遭遇。

  李先生称,调查发现,客户经理向其推荐的并不是什么银行理财产品,而是银行为一家投资公司放贷,自己的存单为这一贷款质押担保。同样的是,这家投资公司负责人早在一个月前不知去向,因为存单未到期,银行并未告知自己。

  李先生还了解到,在这家银行,跟他一样同时用存单质押为那家投资公司担保的有8位客户,资金近2000万元。李先生向银行提出支取存单,银行称暂时不能支取,如果投资公司倒闭,李先生的存单就要代偿银行贷款损失。

  李先生坚持认为是银行客户经理误导自己的判断,决定通过法院维权。

  投资公司失联质押存单内的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