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吉林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4%

  吉林省制定了吸引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创新引资方式,拓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渠道,努力提升利用外商投资的质量和层次,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全省全年新签利用外资合同101个,同比下降5.6%;新批外资合同额7.34亿美元,同比下降47.2%;实际利用外资额67.64亿美元,同比增长16.3%,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8.19亿美元,同比增长10.4%。

  一方面,外商独资企业投资比重提高,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比重降低。2013年,全省外商独资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10.40亿美元,同比增长21.1%,占全省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52.2%提高到57.2%;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直接投资7.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0.8%,比重占全省外商直接投资的42.5%,比上年同期降低4.0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第三产业外资增幅超八成,第二产业增幅持平。2013年,第三产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6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0.9%,比重达20.3%,比上年提高7.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4.07亿美元,比上年略增长1.1%,比重占全省外商直接投资的77.3%,比上年的84.4%降低7.1个百分点。

  此外,房地产业外资比重明显提高,制造业的外资比重降低。2013年,房地产业利用外资成倍增长,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4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倍;总额占全省外资的比重为15.7%,较上年提高7.6个百分点。制造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2.27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4%,比重占全省外商直接投资的67.4%,比上年降低9.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香港地区等前5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比重降低。2013年,全省外商直接投资排在前五位的国家和地区,香港稳居首位,然后依次为德国、英属维尔京群岛、新加坡和美国,这5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总额占全省外商直接投资的72.6%,比上年降低6.2个百分点。其中,香港、德国分别占全省外商直接投资的36.6%和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