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海南侨港资企业达8140家

  从省外事侨务办获悉,我省正在积极推动制订《海南省保护华人华侨投资权益若干规定》,力图用法律手段强化保护侨商投资权益,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以迎接新一轮侨商投资热潮的到来。

  近年来,我省侨务部门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整合“五侨”机制力量,积极营造海南投资发展良好环境,在解决涉侨投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侨商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截至2011年6月,我省审批外资企业10175家,其中侨资、港资企业8140家,约占八成。仅最近几年,我省侨务部门出实招、办实事,妥善解决了319例涉侨经济纠纷和案件,占受理件的96%。

  比如,在省领导的直接督办下,由省财政借资,促使文昌市政府于2006年11月将拖欠长达12年之久的泰国泰南公司2660.6万元土地补偿款一次性偿还。该公司主要股东泰国知名侨领郑有英、吴多禄、吕先芙等人专程来琼表示感谢,并表示要回海南投资。

  港商钟保家的海南通澳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五指山市政府出资纠纷案,历时17年之久,涉案金额达亿元,案情复杂,经多次审理,调解均未果。在国务院侨办的指导下,省委、省政府对该案件高度重视,积极参加调解,终于在2010年7月,双方终于签订和解协议。

  据省外事侨务办负责人介绍,由于各种原因,我省涉侨投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复杂,解决难度较大,我省一直坚持从实际出发,“五侨”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共同调研,形成联动,监督检查,推动一系列涉侨纠纷和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此外,在开展侨商投诉协调工作过程中,省侨务部门注重发挥省侨商会的纽带和平台作用,认真听取侨商对侨商投诉协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和动员侨商会深入基层企业定期了解企业情况,及时反馈新情况、新问题、新见解,为我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涉侨纠纷和案件提供了基础保障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