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承德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册

  6月22日,承德市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承德华城铁矿(普通合伙)正式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该企业由香港华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宽城满族自治县莲花池铁矿共同组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铁原矿石产品精选、加工、销售等业务。

  承德华城铁矿(普通合伙)的正式设立,是自2010年3月1日《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承德市登记的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只要符合中国有关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不从事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外商就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合伙企业,无需再经过商务部门审批。承德市工商局通过多种方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探索、研究和宣传,对该合伙企业的登记进行了大量的前期辅导,经过近半个月的指导和服务,依法高效地为该企业办理了注册登记。

  该企业的成立为承德市在合资、合作、独资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外合伙这一新兴企业类型,丰富了利用外资方式,拓宽了利用外资渠道,为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