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德国留学申请条件有哪些

  若要取得德国大学相关专业的直接入学资格:

  须进入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院校)四年制本科或五年制本科,至少修满一个学期;或者进入一所国家承认的普通大学四年制本科或五年制本科,至少修满三个学期。

  若要先上德国大学预科,通过预科的结业考试(即“大学入学资格鉴定考试”)从而取得德国大学入学资格:须进入国家承认的普通大学四年制本科或五年制本科,修满一个或两个学期;或三年制高等专科学校(即“大专”)毕业后。

  小学至高中学习了十一年者,进入大学本科后须在以上基础上再加上两个学期方才具备相应的留学资格;属于这种情况的大专毕业生则不具备留学资格。

  注:所有满足以上学历要求者,须首先通过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APS)的审核才可以向德国大学递交申请。

  此外,还有以下两种情况不需要进入中国的大学即有机会进入德国大学学习:

  1、来自中国DSD学校的中学毕业生:若通过了DSD二级考试、且高考达到211工程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则具备德国大学直接入学的资格;若通过了DSD一级考试、且高考达到211工程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则可以申请德国大学的预科。

  2、成功获得IB、A-Level等国际中学毕业证书的学生也有可能具备德国大学的入学资格。

  1、报名--填写报名表--申请入学通知书(邀请函);

  2、签订合同并交纳部分费用;

  3、申请办理护照;

  4、办理赴国家留学所需的文件;

  5、赴国家留学所需的文件进行公证;

  6、赴国家留学所需的文件进行认证;

  7、办理签证;

  8、购买机票。

  另外,出发前要检查出国留学所需带的文件、物品等是否齐全。

  护照:在申请前,学生需要把护照事先办理好。申请时,需要提供学生护照扫描件给学校。

  1、首先要选择涉外监管网上发布的合法中介名称。

  2、签合同时要明确中介服务公司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出现纠纷或意外情况时的退费事宜。

  4、违约责任。

  针对出国留学中介引发的种种纠纷,教育部专门制定了一个“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对于学生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该“示范合同”规定了5种退费办法,分别对应“学生递交入学申请材料,中介未向外方送交”、“中介送交申请资料,学生未获录取通知书”、“学生获得录取通知书”、“中介未递交签证申请资料”、“中介已递交签证申请资料”5种情况下解除合同退费。而合同条款规定,乙方(学生)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之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就不予退还,只退还签证申请中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