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营公司预付账款的核算

  一、预付账款的含义:货未到,先付款

  预付账款是预先付给供货方客户的款项,也是公司债权的组成部分。我国对预付货款的范围、限额具有严格的规定。

  二、私营公司预付账款的核算

  私营公司应设置“预付账款”账户对预付货款进行会计核算。企业对供货方预付货款时,应借记“预付账款”科目,以后收到预购的材料或商品时,则贷记“预付账款”科目。现举例说明。

  [例]星光电器厂预付甲企业的原材料款共计15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甲企业15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

  收到原材料及专用发票时,货款价为200000元,增值税为34000元,应补付84000元。则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物资采购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预付账款——甲企业234000

  补付货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甲企业84000

  贷:银行存款84000

  若星光电器厂收到原材料及专用发票,全部货价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应退33000元,则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物资采购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预付账款——甲企业117000

  退回多付的货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3000

  贷:预付账款——甲企业33000

  若私营公司预付货款情况不多,也可将预付的货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预付货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材料或商品时再予以转销。若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将这部分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