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救护车闯红灯与私家车相撞!交警认定私家车全责有道理吗?

  近日,一个初生婴儿突发急病需要送往医院紧急救治,为了节省时间,尽快医治婴儿,救护车拉响警笛闯通过路口并闯了红灯,结果与来向的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虽然无人员伤亡,但是车辆有所损坏,交警勘查了事故现场,出具了私家车须负全责的责任认定书。我们不禁疑惑,为什么救护车违反了交通规则,还要私家车负全责呢?交警的责任认定是不是有问题呢?这有道理吗?

  其实,交警认定私家车负全责是有根有据的。根据相关的交通法规规定,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一定要主动避让。很多司机没有这种“必须让行”的意识,觉得让行给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是道德要求,不一定是必须要做的。其实,这不仅仅是文明素质的要求,也是法律的强制规定。因此,消防车、救护车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阻碍、阻挡其执行工作。

  另外,救护车在通过路口前已经拉响警笛,即救护车已经对来往车辆进行提醒:即将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通过,请注意避让。而这辆私家车并没有注意观察路况和减速避让,私家车司机对于自己的车与救护车相撞具有一定的过错。

  综上,在这种情况下,救护车为了尽快救病人闯红灯,而来向车辆没有认真观察,不仅使自己的车与救护车相撞,还延误了救治,因此交警认定私家车全责是有道理的。因为生命垂危需要实施紧急救治,生命高于一切利益,任何人任何事都必须为生命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