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可被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中规定的违法种类由旧法的73项上升到238项。该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机动船舶的违法人员,情节严重的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明文规定:船长、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

  据了解,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船舶的违法人员,海事部门除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外,还有可能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使其面临更为严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证明文件的;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情节严重的,也可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