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认定标准以及辩护思路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就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辩护思路是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当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权,情节严重的,即构成本罪,并未将侵权商品的出售作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完成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权,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因此,假冒注册商标罪属于行为犯。

  2、司法解释在对“情节严重”及“情节特别严重”中的规定涉及到“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两种情况,并且有不同的规定。“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获利的数额。“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全部违法商品的价值。此处表明即使商品并未销售,只要它所涉及的侵权产品达到法律规定的非法经营的数额,同样构成本罪。再次证明,侵权产品是否销售以及销售数额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因此它不是结果犯,而是行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