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续展的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商标续展的申请材料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

  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我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我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商标续展的办理流程为:

  1、准备申请书件

  2、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续展规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续展需要用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

  《商标法》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