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谁出,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特点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谁出要看具体的情况: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如下特点:

  1、鉴定主体为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2、鉴定的启动,由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由法院启动并委托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属于诉讼证据。

  3、鉴定目的为法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诉讼判决提供依据,鉴定医疗过程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包括涉及医疗损害赔偿的后期医疗费用、伤残等级等进行鉴定。

  4、医疗过错鉴定:各鉴定机构没有隶属关系,只有理论上的级别。

  医疗过错鉴定的原则如下:

  1、法制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科学、客观原则;

  4、独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5、及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离原则;

  7、保守秘密原则;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监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