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谁发布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括《食品安全法》,还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20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以及一些企业标准、地方法规等。涵盖了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原料、环境、添加剂、运输、包装、流通、贮存、生产、检验、配方、工艺、残留物、等等。

  简而言之可以概括为:食品安全法、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产品标准、基础标准、标准体系、运作体系。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