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外财产保全

  涉外财产保全与国内财产保全的不同之处在于:(1)在涉外财产保全中,人民法院不依职权进行保全;(2)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期间不同。

  《民事诉讼法》对申请人的错误申请规定了补救措施。即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人民法院决定保全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