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歌曲版权哪里申请

  版权自动产生,不存在申请,仅有登记程序。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如果要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一般经过下列程序:

  (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4、作品说明书;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音乐著作权是音乐作品创作者对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等,进行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