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州某公司招揽消防工程商业贿赂案

  根据群众举报,广州市工商部门对广州某公司涉嫌在招揽消防工程业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明,该公司在招揽消防工程业务中为获得竞争优势,多次暗中以现金方式给予交易对方项目负责人好处费,贿赂拉拢交易对方的项目负责人,通过对方项目负责人手中的权力,最终获取了交易机会。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排挤了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2013年9月,广州市工商部门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加没收款21.0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