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装修合同付款方式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方式列举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适用:

  (一)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二)分期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

  (三)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

  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四)特殊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

  (一)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各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含电子记帐式:目前电子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国债、柜台记帐国债(目前柜台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目前我行尚未与任何一家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因此他行储蓄存单(折)暂不能在工行办理质押贷款)。

  (二)借款人的条件

  1、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贷款综合账户;

  5、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3、若以第三人有价单证质押的,须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

  4、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如果有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二)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四)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五)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六)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七)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