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银信合作受限将对集合信托形成怎样影响?

  8月初,银监会下达了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提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对于融资类业务不能高于银信合作业务的30%,开展投资类银信合作业务的资金不得用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此通知对于银行代为推介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即集合信托是不在通知范围内的。

  集合资金信托是信托公司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的资金信托方式。由信托公司找项目,经过前期的尽职调查,产品设计后,接受2个以上高端客户的委托,后期进行贷后管理的信托产品。这种产品认购金额比较高,一般要100万人民币。300万以下投资金额的个人投资者为自然人,自然人的个数不能超过50位。投资者不限于个人,机构也可以投资。收益较银信合作的单一信托产品高,一般为8%-15%。这种产品适合资产量大的投资者,一般银行会给自己的高端客户进行推介。

  购买集合信托项目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是项目的投资方向。第二,风险控制方法。这个关系到产品到期是否能获得预期收益,本金是否能收回的问题。第三,信托公司。因为集合信托是信托公司自主经营的项目,所以信托公司是否有运作项目的能力,经验是否充足,在发生特殊情况下,是否能保持项目运做的顺畅。直接关系到产品到期后对投资者本金和收益的偿还。

  在通知下达后,会对银行信托类理财产品的发行量产品较大的影响。银行可以通过代销集合信托的方式来为其高端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银信合作新政改变实体经济领域的信托融资供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