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信托受益权证书有什么用

  受益权证书是证明受益权的存在和内容的凭证。信托受益权证书,在信托设立后,由受托人向受益人签发,受益人可凭该证书按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受托人领取信托收益。

  信托契约规定可以流通的受益权证书,在其转让给新受益人的同时,不影响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在信托受益权证书中可以流通的部分,被称为“信托受益权证券”。

  可以的。

  信托收益权是可以转让的,根据我国《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信托受益权是可以放弃、偿还债务、依法转让或继承的。

  信托受益权转让后手续完成后,受让人在15个工作日左右会收到《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成为新受益人。

  《信托法》第51条规定:“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1)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2)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3)经受益人同意;

  (4)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前款第(1)项、第(3)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受益人非信托行为的当事人,在私益信托中,受益人享有对信托财产原本及收益的权利,成为信托的重要要素。信托关系一旦有效成立,受益权归属受益人后,作为归属受益人的财产权的一种,适用关于财产权的取、丧失、变更的一般原则,原则上受益权具有继承性、可转让性,因此即使是惟一的受益人死亡,也不会影响信托的效力。发生继承、转让等原因,其结果便是导致受益人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