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补偿贸易融资的基本形式及一般程序

  一、补偿贸易融资的基本形式

  1、直接产品补偿。直接产品补偿是国际补偿贸易融资的基本形式。即以引进的设备和技术所生产出的产品返销给对方,以返销价款偿还引进设备和技术的价款。该种方式要求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性能和质量方面必须符合对方要求,能够满足国际市场需求标准。

  2、其他产品补偿。企业不是以进口设备和技术直接生产出的产品,而是以双方协定的原材料或其他产品来抵押偿设备和技术的进口价款。

  3、综合补偿。这种实际是上述两种不同融资方式的综合应用。即对引进的设备或技术,部分用产品偿还,部分用货币偿还。偿还的产品可以是直接产品,也可以是间接产品。

  上述几种补偿贸易融资形式各有特色。中小企业实际选用哪一种,应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状况经由双方协定。

  二、补偿贸易融资的一般程序

  1、项目融资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考察项目在国内和本企业的配套建设环境及条件,如配套资金、技术、人才、土地、原材料、基础设施及国家相关政策等;认证项目的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等;由于产品面对国际市场,还需认证该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海外市场前景。

  2、确定、报批项目。在通过项目可行性认证之后,将有关材料报规定主管部门审批。

  3、与外商谈判。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或技术性能、价格、数量、安装、维修、人员培训;转移技术产权归属的界定;偿付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标准;偿付期限。

  4、签订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后,将有关谈判结果写入合同书。

  5、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后,双方按合同规定运作,企业按合同规定进行贸易融资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