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市场退出审批

  项目名称】信托公司设立、市场退出审批

  【实施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非银部

  【审批类型】审批

  【审批内容】信托公司设立(含筹建、开业)、市场退出

  【依据及全文】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主席令第11号,根据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银监会令[2006]第1号)。

  5、《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2号)。

  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

  【办理条件】

  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中关于信托公司设立、市场退出的相关条件。

  【办理程序】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中的规定程序办理。

  【办理时限】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中的规定时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