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业保险怎么缴纳个税

  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商业保险比例,需计入工资缴纳个税。只有不超过比例在指定金融机构缴纳的商业保险个税前可扣除。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不属于工资的核算范围,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应视同职工的工资收入,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根据《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中的说明,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同时,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所以,并不是所有商业保险都可以抵扣个税,只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才可以抵个税。

  商业健康保险抵个税适用人群

  通知中也说明了,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

  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商业健康保险抵个税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现在距离7月1日还有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想要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可以等到7月1日再买,到时候商业健康保险抵个税,又可以省下一些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