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农保应建立增长机制

  武汉市人大农村委员会近日向该市常委会会议提交了对该市163名不同类型的农村年满60周岁的老人养老现状的情况调查报告该调查发现,该市新农合和新农保虽然覆盖率达到了近七成,但农村养老依然存在养老标准低、看病贵看病难、老人孤居情况普遍等难题。

  据了解,此次调查历时2个月,共走访了武汉市7个区36个乡镇71个村163名年满60周岁的老人,其中70岁以下的老人占47.9%,70-79岁的老人占46%;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中风、癌症、哮喘等重症疾病102人,占62.6%,具有简单劳动能力的老人有52人,约占31.9%。

  八成农村养老自费或子女供养

  根据武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办法的规定,参保老人每月可领取100元的生活补贴费用,约占农村老人月均基本生活支出的20%,但这一标准仅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标准的10%左右。

  除鳏寡孤独病等老人另外可以得到民政的生活救助外,维持老人基本生活支出的80%仍需依靠自己的劳动和子女供养。在调查的163名老人中,52位老人的基本衣食主要依靠老人自己劳动和每月100元的社会养老保险维持,其他老人则主要依靠子女供养和社会保险。

  此外,目前,通货膨胀形势严峻,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没有建立起与通货膨胀相适应的增长机制。

  对此,武汉市人大农村委建议,市区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农保工作的保障标准和服务水平,应当参照城镇职工养老标准年均10%的增长机制,切实建立一种稳定的、不低于CPI上涨的养老标准增长机制。

  定点医院药价虚高致老人不敢看病

  在调查中,武汉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发现,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新农合还存在制度体系上的缺陷,致使体弱多病的老人的医疗费用主要只能由家庭负担。

  调查报告称,农村养老医疗费用大,医疗支出占衣食支出的70%以上,且多为自费。根据统计、分析163名老人的基本支出结构,调查报告发现,2010年平均医疗费用支出2200元,其中自费支出985元,占到基本费用支出的35.2%。

  武汉市人大农村委称,农村各家庭因财力和经济状况的不同,生病的老人“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并不少见,甚至还有一些有病不医的现象。

  调查发现,在现行的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下,医疗报销程序十分繁琐,而且报销实际比例远低于理论比例,定点医疗单位虚高的药价抵消了新农合的报销比例。

  对此,武汉市人大农村委建议,应当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定点医院内部管理,提升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挤压定点医院医药和诊疗成本,通过深化新农合医疗体制改革的办法,促进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的有效提升。(记者胡新桥实习生刘志月朱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