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凤冈五措施落实农房保险

  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是由政府引导,市场动作,自主自愿建立的“政府补助保费保基本,农户自愿参保保增量”新型保险模式,具有标准适中、可持续、风险共担的特点,可切实帮助农村受灾居民提高灾后重建住房资金保障能力。凤冈县采取五措施落实这一政策,目前正进行统保户的摸底调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要成立协办小组,明确1-3名由村支两委人员和驻村干部兼任的协保员。

  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

  明确各乡镇、职能部门在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中的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搞好政策衔接。

  将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与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有机结合,使保险与救助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

  每年将农房灾害保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账管理,统筹安排,确保专款专用。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责任追究制,县民政、财政、监察、金融办等,要不定期对工作实施进度、资金安排、发动群众投保、理赔实效等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