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就《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

  中国保监会就《保险公司财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于7月21日向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9日。

  《指引》强化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对财会工作的责任;从偿付能力监管的角度对公司财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化了偿付能力的导向作用和约束力;对集团化经营模式下财会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指引》还根据目前保险市场不规范行为和一些大案要案产生的原因,要求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和“零现金支付”制度,堵塞资金管理的漏洞。另外,《指引》还要求保险公司在一家非全国性商业银行、所有非全国性商业银行、关联方的存款分别不得超过银行存款总额的20%、60%和40%,以降低集中度风险。

  针对目前资金管理中出现的第三方支付业务,为了有效地控制资金风险,《指引》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质和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保险公司通过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划转的资金量,分别不得超过公司资金总量的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