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子女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中,如果子女存在以下行为,则没有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