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车祸致人骨折到哪里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后骨折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伤残鉴定程序是:

  (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二)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三)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一)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