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民订立遗嘱注意哪些问题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43条: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